骑驴老人

【3A】暗里着迷 (下)

还是甜,是真的甜

剧情:老狐狸为了自己的爱情,密谋杀了男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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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活总不是一成不变,泥腿子尚有当皇帝的时候,泼天的富贵也有落魄的一天。

余顺天这样的人,天生脑子快模样好看会讨人欢心,这种人不管是在哪里都会出人头地,他用了短短十年时间,从福荣酒楼一个洗碗的工人变成了全港最负盛名的商人,慈善家。

而林正风,这是这么多年一事无成,十年前是警长,现在也不过是个见习督察而已。

当年鼎盛时期控制了整个东南亚市场的“庄家”早已不复存在,他的接班人地藏如今也只能把控着香港一个小地方,还得日日担心被警察端掉。

余顺天从一个劝阻青少年不要误入歧途的演讲回家,疲惫的躺在豪宅的沙发上,眼神空洞的看着天花板。

十年的时间,他银行存款的钱越来越多,豪宅的面积越来越大,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得体,可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少。

五年前一次警方的扫荡中,“爸爸”永远离开了他,地藏鉴定的认为是他害了“爸爸”要和他同归于尽,迫于无奈断了地藏的三根手指,也让两个人彻底成了仇人。

“呵呵!”余顺天苦笑,心道:“恐怕现在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当初我和地藏也是能为了彼此付出生命的关系!”

佣人给他把今天的报纸放到了桌上,一边放着他的眼镜,之前在酒楼上班的时候跟着师傅学做菜靠的太近,被油点子溅到了眼睛里,这么多年了右眼总是看东西不清楚。

今天的头版头条,嗯……

警方又扫了一个毒品窝子,林正风见习督察亲自带队抄了著名毒枭地藏的窝子?

猛然看见林正风这个名字,他还是会感觉心脏顿顿的疼,不过再深的伤痛也该被时间泯灭,颇为嫌弃的看了一眼心脏的位置,笑着骂了一声:“可真是不争气,别疼了,现在就打电话问问他是不是要负责出港追击地藏好了。”

他这么多年积攒的人脉,这个电话便直接打到了行动处处长那里,随意的寒暄了几句之后,一句:“改天有空一起喝茶!”挂断了电话,同时也定了林正风负责出港追击毒贩地藏的任务。

林正风没多想,之前就是他带队去抄的地藏的窝子,现在他出去追也该是合理的安排,而且这次的情报似乎十分靠谱,顺着情报上的内容,他出港不过十天的时间已经到了地藏所在的城市,只是因为对方被保护的很紧,他无法直接拿下而已。

和当地警方一起安排了抓捕行动,却在抓捕的时候差点被突如其来的雇佣兵一锅端了,最后林正风和几个幸存的警察回到了警察局。

行动队长阴狠的盯着他,“我们之中一定有内奸。”

林正风也有这个怀疑,但是他们今天的行动是保密的,除了行动队的人根本无人知晓,而今天死了的人不必再提,活着的人全部都是九死一生出来了,怎么可能是内奸呢?

这时香港警队突然神通广大的情报又出现了,原来是因为有人出了一亿暗花买地藏的命,他们今天碰上的那一拨人并不是充着他们去的,而是冲着地藏去的。

林正风第二天在路上的时候见到了地藏,狼狈不堪四处逃窜的地藏,他身后甚至还跟着四个持枪的杀手。林正风警察天职上身,将他带到了自己住的酒店避难。

“暗花是余顺天下的,是他要杀我,顺便杀来抓我的你。”地藏确定了安全后第一句话说的便是这句。

“他……他想杀我还有理由,他怎么会想杀你呢?”林正风勉强保持着理智回道。

“五年前,难道不是你带人扫了我们吗?当时你和他的关系可是很好啊,他在酒楼被喜欢男人的客人摸一把屁股,你都得把那个男人抓回去关四十八小时,难道不是他把时间透露给你,你才能直接捣毁了我们的总部,杀了爸爸吗?”

“我……”

“你可以不用解释,反正不管是不是他出卖的消息,这笔账都算在了他的头上,我的这三根手指……”

他伸出自己的右手,上面除了拇指和食指外,其余的全部硬邦邦的僵硬着,一看就知道是假肢。

“我的这三根手指就是他亲自削下来的,这五年的时间,他派人杀了我无数次,可惜一次都没有成功,就变了思路,开始把我的消息卖给警方,让你们来对付我。你不会到现在还一直以为真的是你们警察牛逼,才能把我的行踪掌握的这么详细吧?”

林正风一张脸已经变的惨白无比。

“他余顺天以前就是一匹狼,一匹彻头彻尾的狼,之前那么温顺那是因为他以为你是一匹母狼,可是当他发现你不是他的母狼,他就会张开嘴,亮出牙齿,亲自把你一口一口的吃光,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有报复的快感。”

林正风闭着眼睛深吸了好几口气,才让自己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

“你别担心,我有责任押送并且保护你回香港,你不会死的。”

“嘁!等咱俩都有命活到香港的时候再说吧!”

林正风给香港警队打了报告,说是已经抓到地藏,但是因为有人下了暗花,带回去可能有点麻烦,请求加派人手增援。

他的这份报告到了他直属长官手上的时候,余顺天正在他直属长官的办公室喝咖啡,非常自然的阅读了他的报告,然后很认真的夸奖了一句:“阿风这么多年了,办事还是这么利落!”

“哈哈哈,当初他害得你那么惨,真是难为你现在对他没有怀恨在心。”

余顺天弯着他漂亮到了极点的猫唇开怀的笑道:“当年是我自己错怪了他,要不是他的话我现在恐怕也在被押送回港的人员里面,怎么还会恨他呢!”

“我听说,你们当年……”

余顺天立刻摆起了手:“喂喂喂,可千万别瞎说啊,我这个曾经的流氓头子不在意,可千万别坏了林警官的名声。”

“哈哈哈!好好好,不说不说就是了,做什么这么着急,等林警官带地藏回来后,警队内部会给搞一个庆功宴,你一起来?”

余顺天想都没想,扬起一个阳光明媚的笑,“好啊,到时候提前给我电话,我肯定到!”

阿sir看着他这笑脸,手不由自主的伸了出去,想要摸一摸他的脸颊,却在伸出后恍然失神,又缩了回来,“你啊,既然长了这么一张脸,就不要对人这么笑,你这不是对人示好,你这是诱惑人犯错。”

余顺天歪着脑袋摊了摊手,用一张明明魅惑到了极点的脸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倒是也不觉得怪异。

林正风平平安安的押送地藏到了香港,全程顺利的他自己都不信,仿佛那一亿的暗花根本不存在一样。把人送到了警局后,林正风的任务正式完成,警司同他说,三天后是他的升职仪式,随后会有一个庆功宴,让他穿的漂亮一点。

林正风原本是打算拒绝的,警司却对他说:“余顺天到时候也会到,你千万不要在外人面前丢警队的人。”

余顺天三个字让他没有把拒绝的话说出口,反而还跑了一趟西服店,花了大价钱专门做了一身衣服。可惜再见面的时候,还是被余顺天比的一无是处。那样的人好像先生就发着光,人们的眼光合该跟着他的身影。

看着他和警队的高层一一碰杯,看着他和原本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副处长谈笑风生,看着服务员小姐对他露出羞涩却有暗示性的笑容。林正风穿着自己这一身特意去做,但是价钱可能还没有余顺天皮带跪的衣服,局促的站在本该属于他的庆功宴上,犹如一个小丑。

不过好歹今天他是名义上的主角,给他安排了几分钟讲话的时间。

因为这个几分钟时间,他们的目光才得以交汇在一起。

腹内早已准备好的草稿看见余顺天眼睛那一瞬间忘了个彻底,他现在只想抓着他的手好好的问问他,杀地藏的暗花是不是你下的,是不是你要我和他的命。

“啪啪啪……”鼓掌的声音突然响起,林正风猛然回神,正是余顺天带头鼓掌,化解了他在台上半天没有讲话的尴尬。

领掌结束后,那人调皮的冲着他一笑,还是十年前的少年模样。

林正风的心突然安静了下来,之前被遗忘的腹稿被想起,平淡但还是完成了演讲,余顺天也再一次为他鼓掌。

宴后,两个人终于有了独处的时间。

余顺天安静的捧着一杯红酒站在角落里面摇晃着玻璃杯,看着暗红色的酒液摇晃在酒杯上,他的周围是来来回回走动收拾残局的服务生,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好像承担了整个世界的孤寂。

林正风原本的质问因为这个想法一句都问不出口,说出来的却是一句:“好久不见!”

余顺天似乎是笑了一声,又似乎是没有笑,只是低着头说道:“的确是好久不见了!”

两人之间似乎已经没有再多余的话题,沉寂了半晌后,林正风问道:“你家住哪里?我开车过来的也没喝酒,可以送你回家!”

余顺天似乎又笑了一声,抬起头落寞的看了他一眼,“林警官,我司机在外面等我了,麻烦你让一让!”

林正风僵在了原地,他应该是觉得难堪和尴尬的,可是却因为余顺天看他的那一眼只剩下了心脏闷闷的疼痛,不明显,却无休止。

地藏审判之前林正风去见了他一面,非常认真的跟他说:“我觉得你可能误会余顺天了,我查了那个暗花,并不是他下的,而且我最近一直在查他,他这么多年真的是再没有从事半点违法的职业。”

地藏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讲,是他看错了这个人,原本以为他和余顺天肯定不合,可以利用他玩死余顺天的,没想到竟然是个傻子。好在留了后手,若不然等到判决下来,只能在监狱里面蹲到老死了。

林正风那天回家后,睡了一个异常安稳的觉,并且还做了一个美美的梦,梦中的他还是花名叫疯子的林正风,余顺天偷笑他的花名,他狠狠一脚踹在他饱满有弹性的屁股上,其实那样的屁股不应该用来踹的,所以梦中的他,踹了以后又替他揉了揉肉,而余顺天则是把他白玉一般的耳垂羞的通红。

林正风捂着自己的脸从梦中醒来,睡裤某处已经是一片狼藉。

第二天一大早去返工,就见警司的神色异常严肃,问过之后才知道,昨晚地藏竟然死在警局里面了,监控录像中看到动手的人是一个警员,但是那张脸却没人见过,资料库中也没有。

而同时,买地藏命的暗花也被人撤了下去,谁都知道,他们防了一路,结果却被人在警局里面动了手。

同事们瞎聊的时候,说警司这次可能得承担责任。果不其然,这位警司被免职,而刚刚升了督察没几天的林正风竟然接手了警司的工作。上头的意思是先这个职位待一段时间,等过段时间马上升他做警司。

林正风就在这样的茫然之中坐上了警司的位置。

余顺天的豪宅,从报纸上看着林正风连着升级报道的消息,余顺天揉着眉心叹了口气,脑袋里却是不由自主的回想起那个傻子一样的人,傻乎乎的问他,需不需要送他回家,原本苦哈哈的一张脸变得笑了起来。

“那么傻,要不是我推一把恐怕这辈子都只能做一个小警员了。”

至于以后……

以后那么长,变数那么多,多想无益,还是着眼当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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